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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签订合同有什么好处
释义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好处有哪些
    劳动合同,又叫劳动契约。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形成了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以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有利于改变过去劳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劳动者选择职业,有了择业的主动权;
    2.有利于劳动者增强竞争意识,促进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全面提高素质;
    3.在劳动合同中写入了劳动者的权利,其正当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实现;
    4.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的建立养老保险帐户和失业金缴纳制度,享受岗位津帖,洗理费,取暖费,病假,婚丧假,探亲假,计生假。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款待遇外,享受15%工资性补贴。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步骤有哪些
    订立劳动合同的步骤:发布招聘公告;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履行告知义务;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有: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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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7: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