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
释义 | 一、离婚是否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离婚不一定要回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的户籍地均可办理。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是需要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共同债务处理等事项。申请之后,度过离婚冷静期,便可以领取离婚证。 二、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离婚登记应准备如下材料: 1.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等; 3.本人的结婚证; 4.办理离婚登记应准备的其他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三、离婚的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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