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要报销哪些费用 |
释义 | 一、工伤要报销哪些费用 工伤要报销的费用如下: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医药费报销剩余的部分谁承担 工伤医药费报销剩余的部分由受伤职工本人自行承担。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网提醒,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住院期间费用,社保处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应由工伤职工本人和医疗保险基金承担。 三、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所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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