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和离职的区别 |
释义 | 一、解除劳动合同和离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和离职的区别: 1.运用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适用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 2.适用原因的性质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二、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时效 解除劳动合同后,由于合同内容发生纠纷的,自当事人知道起一年内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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