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的三条件是哪些 |
释义 | 一、合同成立的三条件是哪些 合同成立的三条件是: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合同生效等于合同成立吗 合同生效不等于合同成立。当事人达成合意的,合同就成立,但是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三、合同只签字没盖章成立吗 合同只签字没盖章成立,合同只签名没盖章,表示当事人合法真实意思表示的,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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