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割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释义 | 一、分割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分割离婚协议书的撰写方式如下: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5.违反协议的责任。 二、分割离婚财产的诉讼时效 分割离婚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仍有财产未进行分割的,这一部分财产法律上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对此应该是共同共有,则另一方可以从发现上述行为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分割财产。法律网提醒您,此时要求分割财产的时效应当适用《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三、分割离婚财产需要公证吗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需要公证,只要双方对财产分割内容协商一致即可,协议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均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公证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协议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将来纷争的产生,因此并不是必须的程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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