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除名合伙人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除名合伙人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除名合伙人所具备的条件有如下: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二、合伙人的合同怎么写 合伙人的合同的撰写方式如下: 1.写明合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2.写明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 3.写明合同内容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4.写明双方的违约责任; 5.写明双方发生争议的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三、合伙人可以退伙么 法律网提醒您,合伙人可以退伙,但是要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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