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欠款要不回来了吗 |
释义 | 一、公司破产欠款要不回来了吗 公司破产欠款不一定要得回来。法律网提醒您,公司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2.公司的欠税; 3.公司的债务; 4.将剩余的财产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二、公司欠款法人需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欠款企业法人承担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民事人,其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因此公司欠款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 2.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券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法人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产生的欠款,实质为个人欠款的,执行完公司财产后,公司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 三、公司倒闭了还需要发工资吗 公司倒闭了还需要发工资。由破产财产进行补偿。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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