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 |
释义 |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网提醒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中赔偿双倍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有什么区别与不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有下列区别与不同: 1.时间不同:劳动合同终止通常是劳动合同目的实现之后的正常终结;劳动合同解除则是劳动关系提前终结; 2.事由不同:劳动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劳动合同中的预先约定;基于客观事实或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丧失合同主体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解除的事由通常是双方或单方当事人依法作出的终结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 3.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是当事人只需按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即可;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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