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何终止未生效的合同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熟时,当事人要行使解除权,必须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才解除。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解除的三种情形:其一,协议解除,即《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其二,约定解除,即《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其三,法定解除,即出现《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五种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五种情形分别是: 第一,不可抗力,而且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种法定解除权合同双方均享有。 第二,预期违约(明示违约)。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明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若以默示行为表示拒绝履行,对方应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不能径直解除合同。 第三,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的违法履行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另一方可径直解除合同。 第四,迟延履行。 第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就要对此有清楚的了解,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对于双方来说需要终止合同就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否则就容易造成一定的违约导致相关的经济赔偿问题,大家要注意这点。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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