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1年申请工伤鉴定怎么办手续 |
释义 | 一、超过1年申请工伤鉴定怎么办手续 超过1年申请工伤鉴定如下办手续:工伤认定书申请超过1年期限的,不能认定工伤,不能进行工伤鉴定,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3.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法律网提醒您,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 三、怎么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患职业病的; 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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