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所具备条件有哪些要求 |
释义 | 一、合同成立所具备条件有哪些要求 合同成立所具备条件有以下要求: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如下: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非法成立的合同,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订立和成立的区别 合同订立与成立的区别包括: 1.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为达成合同合意而相互联系磋商的一系列行为,是一个过程; 2.合同成立是一个结果,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即生效; 3.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而合同订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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