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被执行人跟被执行人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失信被执行人跟被执行人有什么区别 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如下: 1.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 2.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法律网提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法律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失信被执行人多久自动撤销 失信被执行人多久自动撤销,具体如下: 1. 失信被执行人正常期限是2年撤销,如果出现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2. 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三、失信人员具有什么限制 失信人员的限制一般包括: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以及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一般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等情形的,则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