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的机关有哪些 |
释义 | 一、国家赔偿的机关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机关有: 1.侦查机关。侦查机关是行使国家侦查权的国家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专门的调查工作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2.检察机关。法律网提醒您,检察机关即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行使检察权,具体有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 3.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惟一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通过审判民事案件(包括经济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案件以及行政诉讼案件,行使司法审判权的职责。 4.监狱管理机关。 二、在取保候审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在取保候审不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三、申请国家赔偿怎样起诉 申请国家赔偿的起诉如下: 1.向法院起诉的国家赔偿案件应当为行政赔偿,因为刑事赔偿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用非诉讼方式进行审理。 2.有明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申请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申请人为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组织。 3.申请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4.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内容包括:员工和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6.其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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