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构成职务侵占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构成职务侵占 如下情况构成职务侵占: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股东侵占自己出资的公司、企业的财产;公司、企业人员互相勾结,监守自盗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职务侵占罪追诉期需要根据量刑的幅度进行区分:如果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五年;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十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十五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追诉期为二十年。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三、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吗 职务侵占罪不属于自诉案件。职务侵占罪是不在自诉案件范围之内,属于公诉案件。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自诉案件范围包括下列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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