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女方退还聘金吗 |
释义 | 一、办离婚女方退还聘金吗 办离婚女方不一定退还聘金,可以退还聘金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网提醒您,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满足以上条件的,离婚时才可以请求女方退还聘金。 二、彩礼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 彩礼钱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三、哪些情况下彩礼不予返还 下列情况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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