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监察受理投诉后多长时间处理 |
释义 | 一、劳动监察受理投诉后多长时间处理 劳动监察受理一般在接到投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二、劳动监察投诉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缺少材料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三、劳动监察投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劳动监察投诉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1.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 引用法条: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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