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
释义 |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 35 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一条是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形式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为双方协商一致,即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 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与签订劳动合同一样,都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将变更后的内容固定下来,且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 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还未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补签书面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员工劳动合同怎么签比较好 法律网提醒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