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计算的规定 |
释义 | 一、剥夺政治权利刑期计算的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计算的规定: 1.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当自判决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2.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同时执行。这里所说的“同时执行”,是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不是等管制期满后再执行,而应在管制开始时就一同执行,当罪犯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 4.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应当自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仍然享有政治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哪些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多久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法律网提醒您,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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