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一、军人离婚要哪些证件 军人离婚要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军人离婚走法院可以不开部队证明吗 法律网提醒您,军人离婚走法院不可以不开部队证明,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三、和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和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首先应分出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对夫妻共有财产的部分,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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