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股权生效时间 |
释义 | 一、质押股权生效时间 质押股权生效时间是出质登记时生效,依法成立的股权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设立质权,必须签订质押合同,这是先决条件。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原理,股权质押合同属于债权行为。设立质权系创设担保物权,属于物权行为。 二、股权质押手续怎么办理的?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如下: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质押登记; 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等相关材料; 3.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三、股权质押的风险有多大 股权质押的风险如下: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 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 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下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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