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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酒驾致人死亡量刑起点
释义
    一、酒驾致人死亡量刑起点
    酒驾致人死亡量刑起点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酒驾怎么分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三、酒驾保险公司赔偿吗?
    酒驾保险符合理赔条件的保险公司会赔偿。法律网提醒您,只有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等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拒绝赔偿或只承担中间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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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2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