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涉外离婚的夫妻共有房产怎么办
释义
    一、涉外离婚的夫妻共有房产怎么办
    涉外离婚的夫妻共有房产的处理是如果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如果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二、房屋遗产分割起诉书怎么写
    房屋遗产分割起诉书需要写明原被告的相关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相关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夫妻离婚分割房产交税吗
    夫妻离婚分割房产是不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的。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5: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