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诉期间可以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吗 |
释义 | 一、申诉期间可以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吗 申诉期间不可以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申诉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申诉的时效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当事人申诉,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诉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五条申请再审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 三、哪些人可以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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