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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权限
释义
    一、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权限
    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如下:
    1.代为承认部分或者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二、确定律师的代理权时应注意的问题
    确定律师的代理权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委托代理权限必须明确、具体,不得笼统写为“诉讼代理”、“一般代理”、“部分代理”,以免委托权限的授权不明而引起纠纷。
    2.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使代理权限充分体现委托人的真实意愿。
    3.要使代理权限尽可能在符合受委托律师代理活动的需要。
    4.如果同一个诉讼当事人聘请两名律师代理,应分别写明两名律师所代理的事项和权限,分清主次。
    5.应注意法律的特殊规定,如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有代理人的情况下,也应出庭参加诉讼。
    
    三、请代理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请代理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费标准3000元;案件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涉及财产的,是按照比例收取的,例如:1000万元收费比例免收4%、3%、2.5%、2%、1.5%、0.7%等,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进行分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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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1: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