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接到起诉状后怎么办 |
释义 | 一、接到起诉状后怎么办 接到起诉状后,提交自已的答辩状,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好相应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二、法院起诉状书怎么写 法院起诉状书的写法如下: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联系方式等; 2.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 4.起诉应当提供证据和证据来源;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三、怎么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流程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 2.法院将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 3.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 4.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宣判;等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