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肇事逃逸起诉有用吗 |
释义 | 一、对方肇事逃逸起诉有用吗 对方肇事逃逸起诉有用,肇事逃逸一般是不需要起诉的,除非肇事逃逸的一方不想赔偿,那么此时可以起诉追要赔偿。因为如果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那么依法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需要受害人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起诉对方肇事逃逸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起诉对方肇事逃逸需要的材料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向交警部门申请要求提供对方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单及对方车主身份证或法人代表证明的复印件。 3.整理车辆及其保险公司的资料,如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 4.误工证明、事故发生前一年的工资表、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差旅费发票、鉴定费发票; 6.农村户口转城镇标准赔偿的,需要提供 (1)一年以上在城镇工作证明(同第四项); (2)合法的暂住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提供《耕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村居民证明》。 ![]() 三、对方肇事逃逸起诉时效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是有受追诉时效限制的,但公安机关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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