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保险的索赔程序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一、人身保险的索赔程序是怎么样的 人身保险的索赔程序是: 1.认清权益; 2.及时报案; 3.收集证明; 4.注意给付时限; 5.领取赔偿金。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人身保险赔偿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人身保险理赔分为几个种类,以“死亡保险金”为例子,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死亡证明书。 2.户口注销证明(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 3.受益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 4.保险单正本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还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证明。 2.门诊诊疗收据、处方和病历。 3.住院费收据,结算明细表和出院小结。 4.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5.保险单正本(主险和附加险)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三、人身保险种类可以分为哪些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2.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导致的伤、病风险为保险责任,使被保险人因伤、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得到补偿的保险。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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