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去世,房子应该归谁 |
释义 | 一、父亲去世,房子应该归谁 父亲去世,房子应该归继承人所有。 父亲去世后,如果他生前订立的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将房子给其他人,那么该房子归谁就要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如果他生前没有订立有效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将房子给其他人,那么该房子作为其的遗产发生法定继承。 父母均去世后,法定继承开始,由父母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 法律网提醒您,这里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于房产的继承分割一般可以归一人所有,得房者向其他继承人支付货币补偿。都不想要房子的,可以出售房产分售房款。在继承人对房屋继承有争议的情况下,需要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解决房屋继承问题。 二、遗嘱继承房屋需要缴纳什么税费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继承房屋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产价值评估费,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 三、房产继承过户办理要多久 房产继承过户办理要三十个工作日。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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