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委托办理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委托办理 协议离婚不可以委托办理。 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更不允许他人冒名顶替办理离婚手续。有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情况的,婚姻登记机关要对行为人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错误和违法性,驳回离婚请求,不予登记。 二、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 三、协议离婚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具备的条件: 1.夫妻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 2.夫妻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夫妻双方对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经过协商以及达成一致。 4.夫妻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 5.夫妻双方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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