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到检察院还能取保吗 |
释义 | 一、案件到检察院还能取保吗 案件到检察院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还能取保: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最短多久结束 取保候审最短多久结束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只对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进行了限制,即取保候审最多十二个月才结束。法律网提醒您,一般来说,违反相应的管理规定的,即会结束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谁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人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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