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合同自什么时成立 |
释义 | 一、定金合同自什么时成立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并生效。因为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应当交付定金一方实际交付定金时,定金合同才成立生效。法律网提醒您,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 1.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 3.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三、定金合同的注意事项 1.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期限。 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因此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2.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 3.明确款项的性质,标明“定金”字样。 签订定金合同应当标明“定金”字样。“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不具备定金的性质,不发生定金的效力。 4.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 违约金属于违约责任,定金则属于担保方式,两者不能混同。 5.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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