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还能够申诉吗 |
释义 | 一、离婚后还能够申诉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是没有申诉这一个说法的。法律网提醒,若是没有分割的财产,可以再次请求分割,若是有一方需要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请求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证明子女身份的材料,子女出生证身份证、户口等证件; 3.书面起诉状; 4.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三、起诉离婚多久开庭审理 起诉离婚开庭审理的时间没有明确,但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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