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应该会有哪些? |
释义 | 一、丧失继承权的条件应该会有哪些?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应该会有如下: 1.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2.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3.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4.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5.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二、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准备好相关材料; 2.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 4.审查无误后,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三、继承权丧失的后果 继承权的丧失发生继承人被依法剥夺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的法律后果,从而导致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丧失。这种丧失只对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法律效力,即继承权的丧失仅是继承人针对特定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因法定事由而丧失对特定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并不丧失该继承人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亦发生效力,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法律网提醒您,继承权的丧失对善意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不得以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而对抗善意第三人。 引用法条: [1]《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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