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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税收留置权的含义是什么
释义
    一、税收留置权的含义是什么
    税收留置权的含义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如有欠缴税款就自动成为政府的债务人,税收留置权随之产生直至其偿清税债为止。法律网提醒,政府作为债权人,对作为债务人也就是欠税人的财产实施税收留置权,以确保政府的税收权益。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现阶段还没有规定税收留置权, 目前,税收留置权仅在英美法系国家存在,是国家以担保权人的身份,对纳税义务人行使债的请求权的权利。
    二、留置权可以约定排除吗
    留置权可以约定排除,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党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对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并且优先受偿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三、留置权成立的要件
    1.债权人占有动产。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成立及存续的前提条件。
    2.占有的动产必须与债权有牵连关系。责权人的债权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有牵连关系,才能成立留置权。
    3.债务人的债务须已到履行期。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亦即债权已届清偿期,留置权方能成立,而不问债务人是否构成履行义务迟延(履行义务迟延是留置权行使的条件)。因为留置权是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产生的,而债务是否履行,只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限才能确定。
    4.须无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时。留置权一般即可成立。因而上述三个条件,被称为留置权成立的积极条件。但如果存在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即使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留置权仍不能成立。
    5.所有权。留置权的权科留置权一经成立,债权人就成为留置权人,依法对留置物和债务人事有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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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1: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