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的吗 |
释义 | 一、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的吗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的情况下被迫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规定。 5.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是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如下: 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3.协商解除。法律网提醒您,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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