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权的法律义务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留置权的法律义务包括哪些 留置权的法律义务包括如下几项: 1.留置物的保管。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律网提醒,如债务人应留置权人的请求却不予以协助,则对由此而造成的留置物的毁损、灭失,债务人不得向留置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2.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 除为保管上的必要而为使用外,留置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的,不仅不得自己使用留置物,也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提供担保。 3.返还留置物。 当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时,留置权人有义务将留置物返还于债务人。在债权虽未消灭,但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使留置权消灭时,留置权人也有返还留置物的义务。 二、留置权的效力范围有哪些 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 三、行使留置权的规定有哪些 行使留置权的规定有: 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法律网提醒,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 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物折价或者折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3.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变价受偿应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而未履行其债务时。 4.无论留置权采取哪一种方式实现,对财产的处置都必须参照市场价格,而不能随意降低该留置财产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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