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辞退怎么员工赔偿 |
释义 | 一、非法辞退怎么员工赔偿 非法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网提醒,一般而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辞退员工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被公司辞退的,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三、辞退员工必须要提前30天通知吗 用人单位提前辞退员工的需要提前30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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