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费的界定 |
释义 | 一、离婚抚养费的界定 离婚抚养费的界定一般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在判决子女抚养费时,要综合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和对方的实际负担能力,以及子女受教育的实际情况等进行判断。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法律网提醒,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二、诉讼抚养费流程 诉讼抚养费流程如下: 1.起诉 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 2.受理 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前的准备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4)当事人的追加。 4.开庭审理 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 三、离婚后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离婚后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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