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录音遗嘱的条件 |
释义 | 一、订立录音遗嘱的条件 订立录音遗嘱的条件如下: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二、老人的遗嘱需不需要公证 老人的遗嘱不需要公证,遗嘱并不需要公证,只要遗嘱表示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那么不公证也会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法律网提醒,如果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 三、遗嘱的其他形式 遗嘱有下列其他形式: 1.自书遗嘱,要求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不得打印而成。 2.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3.口头遗嘱,是只有在紧急关头才可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是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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