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释义
    一、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如下: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权。
    5.对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询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6.核对笔录的权利。
    7.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8.参加庭审的权利。
    9.辩护权。
    10.反诉权。
    11.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12.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13.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14.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5.申诉权。
    16.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犯罪嫌疑人会见家属嘛
    犯罪嫌疑人不能见家属的,只有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一般羁押期限是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有其他需要延长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三、犯罪嫌疑人与罪犯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与罪犯的区别是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犯罪但不一定确定犯罪的嫌疑人,罪犯则是指被法院判决有罪刑罚的人。犯罪嫌疑人是指未经审判,没有认定其有罪,但是经公安机关确认是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包括移送检察机关时也还是使用犯罪嫌疑人这个称谓。法律网提醒您,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侦查、起诉阶段,被怀疑犯有某种罪行,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罪犯是在有罪判决生效之后开始服刑的犯罪嫌疑人,才会改称之为罪犯。犯罪嫌疑人在经法院审判定罪之前只是有犯罪的嫌疑,决非罪犯。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14:4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