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房子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用房子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用房子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2.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法律网提醒,用来抵押的房产的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二、如何办理房子抵押贷款 房子抵押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三、房子抵押给银行可以买卖吗 房子抵押给银行可以买卖,但是应当及时通知银行,同时不能损害银行的抵押权。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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