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关系 |
释义 | 一、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关系 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合同关系。 简单的说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关系就是平常我们说的买家和买家,出卖人是卖家,买受人是买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上有权利瑕疵,不能完全转移所有权于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在买受人未支付价款时,其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受人有权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除非出卖人提供适当的担保。 二、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买卖合同的构成要素,需有人、标的、行为三个要素。 1.人的要素指出卖人和买受人。 2.标的的要素指买卖标的物和价金。价金是与买卖标的物对价给付的金钱,价金的给付通常用支付一词。 3.行为要素指移转买卖标的物和支付价金。出卖人应将买卖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金。买受人支付价金只能是金钱,不能是货物和其它给付。给付金钱之外的物,为互易合同,以劳务为对待给付,为雇用、承揽、委托等合同,而不是买卖。 ![]() 三、买卖合同的特征 法律网提醒您,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买卖合同是一方当事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3.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5.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