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时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再婚时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再婚时离婚证丢了应当先补领离婚证。 没有离婚证就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丢失离婚证的当事人依法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者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离婚证离婚协议怎么补办 离婚证离婚协议丢了的补办方法是: 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者是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经核实后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和复印离婚协议并盖公章。 ![]() 三、结婚后离婚证要收回吗 法律网提醒您,结婚后离婚证不需要收回,再婚后,以前的离婚证就没有用了,婚姻状态为已婚。以前的离婚证可以自行处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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