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追讨抚养费需要带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起诉追讨抚养费需要带哪些材料 起诉追讨抚养费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3.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4.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5.预交案件受理费。 此外还需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子女抚养费标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法律网提醒您,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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