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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手指工伤鉴定十级标准
释义
    一、手指工伤鉴定十级标准
    手指工伤鉴定十级标准如下:
    1.一手指除拇指以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用损失;
    2.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3.手指骨折愈合后无功用障碍或轻度功用障碍。这便是手指遭到工伤伤害评定为十级伤残的判定规范。十级工伤触及身体的方方面面、各个器官的伤残都有或许断定为十级伤残,手指十级伤残同样是向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请求断定。
    二、伤残等级工伤鉴定程序
    伤残等级工伤鉴定程序如下: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
    4.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法律网提醒,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三、工伤认定后工伤鉴定超过半年还行吗
    工伤认定后工伤鉴定超过半年还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只要没有超过一年,一般都是可以再要求赔偿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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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9: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