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期内怀孕辞职有补偿吗 |
释义 | 一、合同期内怀孕辞职有补偿吗 合同期内怀孕辞职是否有补偿,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任何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孕妇主动辞职,那么没有补偿。如果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由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辞退和辞职的区别在哪里 法律网提醒您:辞退和辞职的区别如下: 1.含义有区别。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2.行为的发生主体不一样。辞职是劳动者提出的,属于劳动者的主观行动。 辞退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的,属于劳动者的被动行为。 3.行为发生的原因有区别。辞职是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或职工根据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或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4.行为发生的程度不一样。辞职是中性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一致的结果。 辞退是用人单位强制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一种行为。 ![]() 三、怀孕时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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