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生效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遗嘱生效要件有哪些 遗嘱的生效要件如下: 1.没有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但低于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 2.遗嘱合法有效; 3.遗嘱继承人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遗嘱需要公证吗 遗嘱不需要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公证遗嘱怎么办理流程 法律网提醒你,公证遗嘱的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个人的身份证明、与遗产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协议书等材料; 2.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员询问记笔录; 4.制作公证书,当事人签名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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