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人诉讼时效内未行使抵押权,轮候查封可优先吗 |
释义 | 一、抵押权人诉讼时效内未行使抵押权,轮候查封可优先吗 抵押权人诉讼时效内未行使抵押权,轮候查封可优先。在不存在先行查封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评估、拍卖抵押物进而直接实现其优先受偿权。在存在首封法院的情况下,抵押权的实现就会受制于其他债权人的诉讼、执行过程。在司法实践中因其他债权人原因或者法院的原因产生首封法院怠于实现债权,导致查封的抵押权法院很难有效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 二、抵押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是怎样的 抵押权的的权利与义务具体如下: 1.抵押权人的权利 (1)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具有支配权。法律网提醒您,由于抵押权具有物权特征,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抵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在债权得不到实现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变价和抵押物的孳息优先受偿。 2.抵押权人的义务 (1)抵押权人具有遵守抵押合同的义务。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应严守抵押合同的规定,不得损害抵押人的合法利益。 (2)抵押权人有义务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 ![]() 三、抵押权人的受偿顺序 抵押权人的受偿顺序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1.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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