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另一方在外地怎么办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另一方在外地怎么办 起诉离婚另一方在外地的,应向被告住所地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即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的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 二、起诉离婚的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的所需材料如下: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6)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证据材料。 ![]() 三、起诉离婚到开庭需要多久? 起诉离婚到开庭需要多久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需要考虑当期案件数量、被告的配合程度等因素。法律网提醒,起诉离婚的通常程序是: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您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你们。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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